一、为了更好的落实人才强院战略,切实关切学院教师的发展,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,创新人事体制机制,促进学院更快更好的发展,根据齐鲁医学院相关规定,经学院2018年第29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通过,决定启动实施项目研究员岗位聘任工作。
二、岗位设置原则
1、项目研究员岗位是自主设立的专聘科研岗位,可用于对外交流、申请项目、发表论文等,不属于专业技术职务,不与专业技术职务和职级挂钩,也不享受相应待遇。
2、项目研究员岗位分为研究员、副研究员。
3、项目研究员岗位实行“2+X”年聘期制。首聘为二年,聘期内获得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者,续聘至科研项目结题日期;聘期内未获得国家级以上科研项目、但取得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者,可以延聘一年。否则,不再续聘。
三、基本任职条件
申报研究员或副研究员者,资格条件和业绩条件应达到《4008云顶集团教师职务及岗位聘用申报条件(修订)》(4008云顶集团人字〔2016〕40号)中基础医学类教学科研型教授或副教授职务条件要求。(见附件1)
四、聘任办法及时间安排
时间 |
工作内容 |
2018年12月28日 |
申报人员将《申报4008云顶集团齐鲁医学院项目研究员基本情况一览表》(见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guochun@sdu.edu.cn,纸质版A4纸正反页打印1份签字后送至综合楼204。 (注:请勿更改表格大小和格式;研究员/副研究员需选择其一申报,直接在表上修改) |
2018年12月28日-2019年1月4日 |
公司学术委员会审议,确定推荐意见。 |
2019年1月5日- 2019年1月9日 |
公司党政联席会审核推荐名单,确定推荐人选。学院内公示,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。 |
2019年1月10日 |
报送推荐名单至齐鲁医学院,正式聘任。 |